辽宁方大总医院拟对院内电动自行车安装充电桩联营项目进行招商,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经验及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进行合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辽宁方大总医院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联营项目
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玄菟路588号(院区内指定合规区域)
辽宁方大总医院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联营项目采用合作方全额投资、全风险外包运营模式开展合作。合作方全额出资完成院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同步配套建设全金属材质遮阳棚(严禁使用亚克力、塑料等易燃、易碎材质),所有设备、施工、配套设施及后期运维成本均由合作方承担,院方零资金投入。
本项目为医院智慧便民配套工程,可规范院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秩序,彻底杜绝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保障院区安全生产运营,同时为院内职工、就诊患者及家属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提升院区便民服务品质与智慧后勤管理水平。
院方提供院区内合规闲置场地、基础电源接入条件,全程拥有项目整体管控权,负责审定设备布设点位、充电服务规范、日常运营监管。双方依托智能数字化后台,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充电数据、用电台账,实现项目全流程规范化、透明化管理。
费用结算与收益模式:合作方按0.7元/度固定单价按月向医院缴纳实际用电费用,不受市场电价波动影响;扣除月度固定电费后,项目剩余充电服务营收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比例月度分成,实现长期稳定互惠共赢。
参与本次招商合作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成立时间一年及以上,为独立法人单位,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项目运营安全责任。
具备充电桩设备销售、安装、运营相关经营资质,拥有充电桩项目施工、运维及安全管理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上述全部资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材料不全或资质不符者不予受理报名。
2026年8月8日-2026年8月14日,为期7天(工作日08:00-12:00,13:00-17:00)。
1.现场报名,现场提交全部资格证明纸质材料;
2. 电话报名,邮寄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纸质材料,同时将资质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玄菟路588号辽宁方大总医院5号楼7楼后勤保障部。
招商报名保证金5000元。院方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招商竞价。招商结束后,中标承揽单位的招商保证金可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部分需按期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招商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返还。
招商竞价时间:2026年8月XX日8时30分(具体时间另行统一通知)。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玄菟路588号辽宁方大总医院5号楼6楼会议室。
招商单位:辽宁方大总医院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玄菟路588号
联系人:邓蓉
手 机:16609809156
E-mail: fdzycg@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24-31836669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承诺书
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