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方大总医院餐饮中心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FDZYY/HQ-2026-ZB-CG0006
辽宁方大总医院对餐饮中心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鲜畜肉、鲜禽肉、鲜活水产/冷鲜水产、鲜禽蛋、蔬菜、水果、豆制品、面粉、大米、食用油、杂粮、调味品及附加食材13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一标段鲜畜肉、二标段鲜禽肉、三标段鲜活水产/冷鲜水产、四标段鲜禽蛋、五标段蔬菜、六标段水果、七标段豆制品拟采用市场时价折扣,合理最低价法中标,市场时价以比优特超市、大润发超市、永辉超市、新隆嘉超市、华润万家超市(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大型商超)中随机两家零售价格的平均值(会员价、超低价、促销价、特价、海报商品、处理品、推荐价等非正常售价除外),同时参考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集市零售)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农副产品市场零售参考价格表,如果菜篮子参考价格低于商超和市场询价价格,以菜篮子参考价格为基准价格。
(二)八标段面粉、九标段大米、十标段食用油、十一标段杂粮、十二标段调味品及十三标段附加食材为定品定价,合理最低价法中标,超出定品范围外的参考鲜畜肉、蔬菜等产品定价方式,采用市场时价折扣,合理最低价法中标。
(三)综上,具体详情见附件(参考清单)。
(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成立满五年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信誉资质: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需按采购方固定模板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承诺书。
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发放方式、联系人
(一)报名截止时间至2026年6月5日。
(二)招标文件以Word及PDF格式两种形式发放,两种形式内容如有差异时以PDF形式为准。
联系人:任振(联系电话:13252758353)、马逾(联系电话:16609806326)、陈东(联系电话:16609800401)
监督电话:024-23599610
四、招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收取
(一)一标段鲜畜肉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二标段鲜禽肉投标保证金5000元,三标段鲜活水产/冷鲜水产投标保证金5000元,四标段鲜禽蛋投标保证金5000元,五标段蔬菜投标保证金13000元,六标段水果投标保证金5000元,七标段豆制品投标保证金5000元,八标段面粉投标保证金5000元,九标段大米投标保证金5000元,十标段食用油投标保证金5000元,十一标段杂粮投标保证金5000元,十二标段调味品投标保证金6500元,十三标段附加食材投标保证金8000元。请务必在开标前通过公司账户电汇转账到我院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二)招标服务费800元(不予退还),请务必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公司账户电汇转账到我院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收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四)招标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反馈
1.反馈形式:电子邮件,每个项目每个公司只接收一封邮件。
2.邮箱:lnfdzyyhqb@163.com
3.邮件主题:项目全称、招标编号-回执单(投标公司全称及标段全称)。
4.附件名称及要求:按下表要求单独附件(非压缩包)。
序号 | 附件名称 | 要求 |
1 | 辽宁方大总医院餐饮中心食材采购项目-服务费(投标公司全称) | 官方网站导出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
2 | 辽宁方大总医院餐饮中心食材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公司全称及标段全称) | 官方网站导出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
五、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一)谈判时间:采购方另行通知。
(二)谈判地点:辽宁方大总医院5号楼六楼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玄菟路588号,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报价谈判。
六、付款方式
月结,电汇。甲方完成验收,双方进行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对上月账款进行核对,经双方确认一致后,每月10日前供货方按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财务入账30日内将上月款项一次性电汇支付。
七、违约责任
标书所有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技术文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承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列入不再合作供应商:
(一)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
(三)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或拒绝签署合同。
(四)中标单位中标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履行承诺及服务。
(五)中标单位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八、其他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接到未中标通知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辽宁方大总医院餐饮中心食材采购参考清单
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