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标
辽宁方大总医院患者接驳车租赁年度招标项目(挂网时间延长) 发表时间: 2026-01-13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方大总医院患者接驳车租赁年度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LNFDZYY-2025-ZB-FW0007

辽宁方大总医院对患者接驳车租赁年度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车型、发车点、起步价、单公里价格及超出100公里后单公里价格

 

固定线路及车型

(车型甲方按需调配)

发车站点

宣传站点

(根据商圈地点待定)

天预估公里数(公里)

起步价
(元)

单公里

价格(元)

日单线路超过100公里后,超出部分单公里价格

沈抚方向1号线

48座大巴车

沈抚李石街道鑫城社区

-

100




沈阳大东龙之梦2号线

19座中巴车

天江老龙口386公交站点

-

100




沈阳建筑大学3号线

19座中巴车

音乐学院

-

100




备注:每3辆车(1辆48座,二辆19座)包含宣传站点费用,公里数为我院业务部门实际勘探后公里数,公里数暂估,具体以甲乙双方核定为准,线路人数及车型安排由我院实际勘探后自由调配,宣传站点路线(原汪家社区、赛特奥莱、音乐学院、海鲜港待定),每线路运行公里数,据实计算日单线路超过100公里后,48座车超出部分按xx/公里结算19座车超出部分按xx元/公里结算。

2.发车时间

每周一到周日开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每天上午、下午每条线路各发1班往返。上午8:00发医院,11:30返接驳站点。下午13:00发医院,16:00返接驳站点。接驳车在医院停留时间2到3小时左右(在急诊停车场东侧区域设专用停车位),发车前在医院和接驳站点固定停车位置等客不少于30分钟。途中经停各站点,原则上来程乘客只上不下、返程乘客只下不上。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3.路线(具体线图说明见附件)

1)沈抚方向1号线。从沈抚新区李石经济区鑫城社区始发,沿玄菟路、沈抚大道途径5个社区(李石经济区鑫城社区、玉露社区、沈抚新城同城社区、李石经济区君悦社区、汪家社区)到达医院,停靠5个站点,单程约18公里,预计行驶50分钟。

2)沈阳大东龙之梦2号线。从大东龙之梦天江老龙口公交车站始发,途经2个地铁口(滂江街地铁口G口、A口)、5个社区(八家子社区、新东社区、东房社区及新立堡社区、锦江社区)、3个公交站(243公交终点站、八家子南公交站、东北汽贸公交站)到达医院,共停靠8个站点,单程约19公里,预计行驶时间1小时10分钟。

3)沈阳建筑大学3号线。沈阳音乐学院长青校区始发,途经1个地铁口(沈阳建筑大学地铁口C口)、7个社区(悦城社区、长青湾社区、学院路社区及文溯社区、文欣社区、紫提社区、温馨港湾社区)到达医院,共停靠6个站点,单程约14公里,预计行驶时间50分钟。

以上三条线路为固定路线,宣传站点路线(原汪家社区、赛特奥莱、音乐学院、海鲜港待定)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现场勘探后,核定公里数按实际公里数结算,如需修改或新增路线,不再重复收取起步费用。

4.宣传车衣

中标单位提供的3辆车外观,需张贴我院宣传部门设计的车衣样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车辆安排

租赁1辆48座大巴车,2辆19座中巴车,共3辆车,与拟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一年(365天),每条线路设1辆车(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自由调配车型及路线)车龄在十年内,合作公司选派经验丰富、服务意识强的司机(需5年以上驾驶经验),并进行岗前培训。

6.其他费用

因我院不定期有外出异地义诊、宣传等活动,如存在外地住宿情况,除按正常费用结算外(起步费、公里结算价),补助对方公司每天200元(含餐费,住宿费),高速费凭单据由我院统一支付。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单位还需满足其他资质条件

1.基本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需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满五年以上)。

2.相关资质:

(1)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车辆十年之内的车型证明(行驶证正副本)

(3)车辆无重大事故或大修车辆证明(4S店检车报告或三方检车报告)

  3.信誉资质: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按采购方固定模板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承诺书。

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发放方式联系人

(一)报名截止时间至2026年1月21日。

(二)招标文件以Word及PDF格式两种形式发放,两种形式内容如有差异时以PDF形式为准。

联系人:任振(联系电话:13252758353)、马逾(联系电话:16609806326)、陈东(联系电话:16609800401)

邮箱:FDZYYHQCG@163.com

监督电话:024-23599610

四、招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收取

(一)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请务必在开标前通过公司账户电汇转账到我院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二)招标服务费500元(不予退还),请务必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公司账户电汇转账到我院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收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四)招标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反馈

1.反馈形式:电子邮件,每个项目每个公司只接收一封邮件。

2.邮箱:lnfdzyyhqb@163.com

3.邮件主题:项目全称、招标编号-回执单(投标公司全称)。

4.附件名称及要求:按下表要求单独附件(非压缩包)。

序号

附件名称

要求

1

辽宁方大总医院患者接驳车租赁年度招标项目-服务费(投标公司全称)

官方网站导出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

辽宁方大总医院患者接驳车租赁年度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公司全称)

官方网站导出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一)谈判时间:采购方另行通知。

(二)谈判地点:辽宁方大总医院5号楼六楼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玄菟路588号,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报价谈判。

六、付款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后,甲方以银行六个月承兑汇票的形式按月结算,次月结上月。甲方支付款项的方式为六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不承担贴息费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以电汇方式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10%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期结束后,30日内以电汇的方式无息退还。

、违约责任

标书所有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技术文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承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列入不再合作供应商:

(一)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

(三)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或拒绝签署合同。

(四)中标单位中标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履行承诺及服务。

(五)中标单位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其他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接到未中标通知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4.接驳车沿线图位置.png

附件:3.线路图.docx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线路图

附件4:接驳车沿线图位置